在企业会计制度下,尽管在实际操作中仍有很大一部分上市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并未返提子公司的盈余公积,但一般认为上市公司对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需要将原先全部抵销的数额按母公司持股比例再重新加以转回。但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下,已经不再需要返提子公司的盈余公积。然而,观察各上市公司2007年度年报,上市公司之间的理解仍然存在差异。
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000428)在会计政策追溯调整中披露“……冲回2007年1月1日以前年度对子公司盈余公积返提数22,591,171.81元, 相应调减2007年1月1日盈余公积22,591,171.81元, 调增未分配利润22,591,171.81元。”再如,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794)披露称“公司2007年1月1日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新会计准则前,合并财务报表中需补提已经抵销的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合并财务报表中不再补提已经抵销的子公司提取盈余公积。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06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的影响数为18,107,562.73元,对公司2006年12月31日盈余公积的影响数为-18,107,562.73元。”可见,华天酒店和保税科技两个上市公司将以前年度返提的盈余公积进行了追溯调整冲回。
然而,也有上市公司仍然在返提子公司的盈余公积,比如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513、200513)。该公司称“根据国家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LADX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7年母公司净利润319,578,779.31元为基准,提取10%法定公积金31,957,877.93元以及各控股子公司提取上述法定公积金、储备基金合计15,997,814.58 元,共计提取盈公积47,955,692.51 元。”其公告的2007年度报告中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七、34如下:
| 类别 | 2006.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07.12.31 |
| 法定盈余公积 | 146,936,380.19 | 33,566,504.06 | | 180,502,884.25 |
| 任意盈余公积 | 63,796,201.34 | | | 63,796,201.34 |
| 储备基金 | 67,719,188.26 | 14,389,188.45 | | 82,108,376.71 |
| 企业发展基金 | 21,683,742.55 | | | 21,683,742.55 |
| 合计 | 300,135,512.14 | 47,955,692.51 | | 348,091,204.65 |
从上表可以看出,母公司本身计提的盈余公积为31,957,877.93元,而表格中法定盈余公积实际本期计提的盈余公积为33,566,504.06元,即本期有新增对子公司的盈余公积返提金额1,608,626.13 元。
到底谁是谁非?新会计准则下盈余公积是否还需要返提?以前年度计提的盈余公积是否应该全部追溯调整予以冲回?还是从2007年开始不再返提,以前已经计提了的子公司盈余公积不再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P552页规定“……在将母公司投资收益等项目与子公司本年利润分配项目抵销时,应将子公司个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提取的盈余公积的金额全额抵销……在当期合并财务报表中不需要再将已经抵销的提取盈余公积的金额调整回来”。可见,新准则认为不再需要返提子公盈余公积。这是考虑到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合并会计报表的编报对象强调的是企业集团这个经济实体为而非法律主体,因而,即便是我国《公司法》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关盈余公积计提的事项进行了规范,也不能将其等同为对合并报表关于提取盈余公积做出的限制性规定。因此,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不宜将原先全部抵消的数额按母公司持股比例再重新加以转回。然而,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并未明确,以前年度计提的盈余公积是否需要予以冲回?上述华天酒店、保税科技都是进行了追溯调整,将以前年度计提的子公司盈余公积从合并财务报表的盈余公积转回到了“未分配利润”。但还有一些上市公司虽然在2007年度已经开始不再返提盈余公积,但对以前年度的返提子公司盈余公积并未予以追溯调整冲回,比如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600853)2007年财报公告的数据如下表:
| 会计期间 | 会计主体 | 净利润 | 计提盈余公积 | 差异 |
| 2006年度 | 合并报表 | 17,466,197.60 | 1,863,729.57 A | A-B=50,715.06 |
| 母公司 | 16,473,454.02 | 1,813,014.51 B |
| 2007年度 | 合并报表 | 11,797,363.04 | 1,199,194.66 C | C-D=0 |
| 母公司 | 11,991,946.56 | 1,199,194.66 D |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在龙建股份公告的2007年报中,2006年度关于计提盈余公积的数据,合并报表计提盈余公积比母公司盈余公积多50,715.06元,而2007年合并报表与母公司的盈余公积计提金额完全一致,这表明龙建股份并没有将以前年度对子公司返提的盈余公积金予以追溯调整冲回。
在新会计准则已树立不再返提盈余公积的前提下,本文倾向于同时还应采用追溯调整的方法将以前年度因返提而增加的盈余公积全部冲回,这样处理并不意味着以前的会计处理是错的,而仅仅是会计更生变更调整而已。有人认为,根据准则规定,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时,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规定要求追溯调整的项目外,其他项目不应追溯调整。返提盈余公积的衔接办法并不在五至十九条之列。然而,我们更应该看到,五至十九条其实也只是涉及到商誉的处理、股权投资差额的会计处理这些具体的会计处理问题,并不涉及到列报问题。关于列报,38号准则第20条规定“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第21条规定“首份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上年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列报的比较信息。”而正是根据合并财务报表(讲解)的规定,盈余公积不再返提,由于上年度也需列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列报的比较信息”,这不正表明上年度也应该采用相同会计口径,即盈余公积不再返提吗?这样才能真正作到信息可比,对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