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持有一部分600508上海能源,因此对于中煤能源回归A股还是颇有看法。中国的市场还是行政管理的市场,并不是完全按规则办事的市场。中煤能源和上海能源是地地道道的同业竞争,在同业竞争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就让中煤能源回归A股,是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和证监会有关法规的,可是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能把资料上报道证监会,证监会不仅接受,还发审委开会审核通过,可是我们小股东又能奈他何?所以说,在目前的中国,我们办事首先考虑是背景和关系,然后考虑各方利益,最后才考虑法律,而法律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摆平的。虽然对这种情况不满,可是这是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