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 6个月内一次缴清;或者3个月内缴纳不少于15%,其余部分2年内付清,投资类公司5年内付清。 |
| 外商并购境内企业的对价 | 营业执照颁发之日3个月内一次缴清,或6个月内缴纳不少于60%,其余部分1年内缴清。 |
| 外商资产并购的增资 | 同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
| 外商认购境内增资,有限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的股东 | 首付不低于20%,其余部分2年内付清,投资类公司5年内付清。 |
| 外商并购境内企业改组为外商投资企业,出资比例低于25%的 | 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以现金出资的3个月内缴清;以实物、工业产权等出资的6个月内缴清。 |
posted on 2008-04-07 00:32 叶朱 阅读(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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